汽輪機
1. 概述
汽輪機是使用電站鍋爐產生的過熱蒸汽去衝動汽輪機葉片,並使之轉動,從而帶動汽輪機和汽輪發電機發電的一種動力機械。它是發電設備中的一種原動機。
汽輪機本體主要由靜子和轉子兩大部分組成。靜子包括 汽缸 、隔板、靜葉柵、進排汽部分、端汽封以及 軸承 、 軸承座等。轉子包括主軸、葉輪、動葉片 ( 或直接裝有動葉片的鼓形轉子,整鍛轉子 ) 和聯軸器等。在汽輪機中,一對靜葉柵和其後的動葉柵,以及有關的結構部 分,組成將蒸汽熱能轉變成機械功的基本單元,稱之為汽輪 機的級。由級的多少分為單級和多級汽輪機。為了保證安全和有效工作,汽輪機還配置有調節安全系統、 油系統及各種輔助設備。
2. 種類和型號
汽輪機種類和型號 |
分類 |
型式 |
說明 |
按工作原理 |
衝動式汽輪機 |
蒸汽主要在噴嘴 ( 或靜葉柵 ) 中進行膨脹 |
反動式汽輪機 |
蒸汽在噴嘴 ( 或靜葉柵 ) 和動葉柵中都進行膨脹 |
按熱力 特性 |
凝汽式汽輪機 |
排汽在低於大氣壓力的真空狀態下進入凝汽器凝結成水。應用廣泛 |
背壓式汽輪機 |
排汽大於大氣壓力,排汽全部供熱用戶使用。當排汽作為其他中、低壓汽輪機的工作蒸汽時,亦稱前置式汽輪機 〖 BHDG5 〗 |
抽氣式汽輪機 |
利用調整抽氣供熱的汽輪機。包括一次調整抽氣式和二次調整抽氣式。生產用抽氣壓力一般為 8 -16a ta ,生活用抽氣壓力一般為 0.7 -2.5a ta |
抽氣背壓式汽輪機 |
具有調整抽氣的背壓式汽輪機 |
乏汽汽輪機 |
利用其他蒸汽設備的低壓排汽或工業生產的工藝流程中的副產蒸汽工作,進汽壓力通常較低 |
多壓式汽輪機 |
利用其他來源的蒸汽引入汽輪機相應的中間級,與原來的蒸汽一起工作。通常用於工業生產的工藝流程中,作為蒸汽熱量的綜合利用 |
按汽流方向 |
軸流式汽輪機 |
在汽輪機內蒸汽基本上按軸向流動 |
輻流式汽輪機 |
在汽輪機內蒸汽基本上按輻向 ( 徑向 ) 流動 |
周流 ( 網流 ) 式汽輪機 |
蒸汽大致沿輪周方向流動的小功率汽輪機 |
按用途 |
電站汽輪機 |
在化石燃料 ( 煤、油、天然氣 ) 、核燃料或其他熱能 ( 地熱、太陽能等 ) 的電站中帶發電機的汽輪機。絕大部分採用凝汽式汽輪機
同時供熱供電的汽輪機 ( 抽氣式、背壓式 ) ,通常又稱為熱電汽輪機 |
工業汽輪機 |
應用於工廠企業中的固定式汽輪機的統稱,包括自備動力站的發電用汽輪機 ( 通常是等轉的 ) 和驅動用汽輪機 ( 通常是變轉速的 ) |
船用汽輪機 |
用於船舶推進動力裝置,驅動螺旋槳 |
3. 檢驗標準和項目
汽輪機的檢驗標準主要有 GB5578 《固定式發電用汽輪機技術條件》和 GB754 《汽輪機參數系列》,以及合同或技術協議規定的標準。汽輪機的 整體及其附屬設備、零部件必須經製造廠檢驗合格後,方可依據合同或技術協議所訂標準或技術、經濟指標進行出口檢驗。檢驗內容包括:資料審核、一般外觀檢 驗;性能試驗和包裝檢驗。
(1) 資料審核:主要核對設計、製造依據、圖紙、產品說明書、合格證、有關材料的材質報告、理化性能以及性能試驗報告和必要的試驗、檢驗資料 ( 如無損檢測報告、耐壓試驗報告 ) 等。核對相關的商務資料,如合同、信用證、裝箱單等。核查貨、證是否相符。
(2) 一般外觀檢查:根據出口標準規定和合同要求,對外觀進行全面檢查,主要包括:產品規格、型號、外形尺寸、銘牌等是否貨證相符;外觀品質, 有無殘損、銹蝕、滲漏、塗漆顏色是否符合要求;傳動部件是否轉動靈活、運轉平穩;控制部分是否靈敏、可靠、準確;焊接件的成型品質和焊縫品質等。
(3) 性能、經濟指標核對總和試驗:全面地考核汽輪機的性能是否穩定地達到合同或技術協定規定的性能要求和經濟指標。性能試驗可在製造廠、試驗場地或安裝現場進行,應視產品特點進行安排,有的需在合同中予以列明。
檢驗中的主要項目有:出廠試驗、預備性試驗、回熱工況試驗、階段效率試驗、調節安全系統性能試驗等。
通過以上試驗,對汽輪機的設備狀況、系統流量平衡、測量儀錶的可靠性、機組在額定條件下的汽耗及出力、配汽機構及回熱系統的特性、調節系統的靜態和動態特性、安全系統動作的準確性和可靠性等進行檢驗,分析比較測試資料,綜合評定產品性能。
(4) 包裝品質檢查:視汽輪機本體、附屬設備及零部件的不同包裝方式,根據出口標準和合同要求,檢查包裝品質是否符合要求,核對嘜頭、標記和防護措施是否正確、完整、有效,檢查裝箱資料和附件是否齊全。
4. 主要生產廠及輸往國家、地區
中國具有出口能力的汽輪機生產廠家主要有:哈爾濱汽輪機廠、上海汽輪機廠、東方汽輪機廠、北京重型電機廠、南京汽輪發電機廠、武漢汽輪發電機廠 等。除了提供定型產品外,亦可根據用戶需要,設計和製造各種變形產品。我國的汽輪機及其配套產品、零部件銷往美國、法國、印尼、泰國、香港等十幾個國家和 地區。
5. 其他
用戶訂購汽輪機或汽輪發電機組時,應在合同或技術協議中,詳細列明供貨範圍、技術參數、經濟指標以及主要檢驗專案、標準和實施檢驗的場所,以保 證供貨品質。貨物應具有適合多次搬運、裝卸的牢固包裝,對於裸裝的大件貨物應配置足夠的木架和墊木。根據貨物特點,採取防潮、防雨、防銹、防腐、防震及保 溫等防護措施。
摘錄 : 中華商務知識網 http://knology.chinaccm.com/phrase-2006011314560500293.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