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部關於轉發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關於立即停止
非授權網上或以光碟形式銷售國家標準活動的緊急通知》的通知
建辦標〔 2004 〕 74 號
各省、自治區建設廳,直轄市建委及有關部門,計畫單列市建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國務院有關部門建設司(局)、行業協會,部屬各單位,部管社會團體:
最近,一些單位未經授權將國家標準全文上網銷售,發展可提供下載國家標準文本的網路服務,或將國家標準文本刻錄成光碟進行銷售,嚴重違反了《標準出版管理辦法》的規定。為了制止上述活動,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於 2004 年 7 月 22 日印發了《關於立即停止非授權網上或以光碟形式銷售國家標準活動的緊急通知》(國標委計畫〔 2004 〕 67 號)。
工程建設標準是從事工程建設活動的技術依據和準則,對確保建設工程品質和安全等具有重要作用。目前,一些單位無視有關規定,以營利為目的,粗製濫造,公開在網上銷售、 提供下載 或刻錄光碟銷售工程建設標準,這些行為不僅 嚴重違反了標準出版的有關規定 ,而且也給準確貫徹執行標準,確保建設工程的品質和安全留下隱患,必須堅決制止。
現將《關於立即停止非授權網上或以光碟形式銷售國家標準活動的緊急通知》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各地、各單位不得以非法途徑銷售的工程建設標準作為建設工程活動的依據。同時,請結合實際,組織開展檢查或清理整頓工作,依法查處違法行為。
附件:《關於立即停止非授權網上或以光碟形式銷售國家標準活動的緊急通知》
建設部
2004 年 9 月 2 日
關於立即停止非授權網上或以光碟形式銷售國家標準活動的緊急通知
國標委計畫〔 2004 〕 67 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畫單列市、副省級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品質技術監督局,國務院各有關部委、行業協會,各標準化科研機構,中國標準化研究院、中國標準出版社、中國標準化協會:
近來,一些地方出現了將國家標準全文上網銷售,發展可提供下載國家標準文本的網路服務,或未經授權將國家標準文本刻錄成光碟進行銷售,這些活動均未經過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標準委)批准,也未經中國標準出版社授權,屬違法違規行為,不僅干擾了國家標準正常出版發行,也嚴重侵犯了國家標準版權,給國家造成了經濟損失。為規範國家標準出版發行活動,保護國家標準版權,維護國家標準出版發行工作的嚴肅性、合法性和權威性,根據《著作權法》和《標準出版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國家標準委特發出緊急通知如下:
一、各有關單位立即停止未經授權將國家標準全文上網銷售的活動,立即停止非法將國家標準文本刻錄成光碟進行銷售的活動, 立即停止非法發展提供國家標準 全文 的網路服務等各種侵犯國家標準版權的活動;
二、從即日起,對仍從事侵犯國家標準版權活動的單位或個人,國家標準委將會同新聞出版部門依法追究其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國家標準委鼓勵社會各界舉報各種侵犯國家標準版權的行為,並視具體情況給予獎勵。
特此通知。 |